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3.1.1 比较解剖学证据的使用方法 ─ 乱用逆命题
如果一个科学假设的证明包含了任何一点逻辑错误,这个假设就不能依靠这个证明上升为理论。用比较解剖学来证明进化论,形像地说就是:“如果人是猿进化来的,人和猿就会有许多相近的特徵;因为人和猿有许多相近的特徵,所以人就是猿进化来的。”
用逻辑的语言来说就是:如果一个命题为真,其逆命题也为真。这当然是最简单幼稚的逻辑错误。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这个逻辑错误也是非常普遍的。
简单地说,带有一个条件和一个结论的陈述句,只要意义不是似是而非的,都可叫做逻辑命题。如果把一个命题的条件和结论互换,所得到的命题就叫原来那个命题的逆命题。如果这样再换一次,又和原命题一样了。因此,一个命题一旦产生出逆命题,它们每一个都是对方的逆命题,所以又叫互为逆命题。
互为逆命题的两个陈述,结构上密切相关(因为它们有相同的两个构成成份,只是这两个成份扮演的角色 ─ 条件和结论 ─ 刚好相反),但是它们的逻辑值(“真”或者“假”)完全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它们可能一个对,另一个错,也可能两个都对或者两个都错。
举例来说吧,下面是三组互为逆命题的陈述,每一组里两个命题的逻辑值都和另一组里两个命题的逻辑值取法不同:
“如果甲是乙的弟弟,甲就比乙小;因为甲比乙小,甲就是乙的弟弟。”这两个命题中,第一个是对的,第二个是错的;
“如果一个数能被二整除,这个数就是偶数;因为一个数是偶数,这个数就能被二整除。”这两个命题都是对的;因为“能被二整除”就是“偶数”的一个定义,用定义作条件的命题,都是可逆的(逆命题也对);
“如果一个人会骑马,他就会开车;如果一个人会开车,他就会骑马。”这两个命题都是错的,因为“骑马”和“开车”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逻辑联系。
现在回到第一段中关于进化论的一对命题中去。第一个命题“如果人是猿进化来的,人和猿就会有许多相近的特徵”,本来就是归纳出进化论假说的出发点,虽然听似有理,其实无法证明,因为“进化”的定义不是用“相近特徵”的多少来判断的。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可以证明,其逻辑值(“真”或“假”)也和第二个命题的逻辑值毫无关系。第二个命题“因为人和猿有许多近似之处,所以人就是猿进化来的,”由于不受第一个命题真或假的影响,其唯一可能取“真”值的办法是:把“进化”直接定义为“ 有许多近似之处”。但这样一来,不但猴子是你的祖先,满街上男女老少全是你的祖先!因为任何人与你的“近似之处”都比猴子与你的“进似之处”要多得多。真要把人类搞成这样的“一锅粥”,只有“魔王的圣经”才干得了。
但是人们对这样明显的逻辑错误却宽宏大量,不予追究。大约是进化论的证据本来就难找,再在逻辑上一认真,就没有证据可言了。
3.1.2 进化论用的是归纳法吗?
有人曾说进化论用的是归纳法(当然是指完全归纳法,而绝非数学归纳法)。这就意味着要对世界上所有的物种,一个一个的都把它们由之而来的“进化前辈”找出来!只要有一个“归纳”不进去,进化论就脱不了手! “人由猿进化而来”只牵涉到人这一个物种,而至今还没有令人诚服的证据。
如果再考虑到史前文化、进化的速度、物种爆发式产生的方式、进化的概率等等许许多多的因素,势必有太多的对象归纳不进去,而且还可能引出否定进化论的反例来。提倡此说者还是早早收起来吧!
3.2 进化论三大证据的破灭之二 ─ 胚胎发育重演律被否定
1866年,德国的海克尔(Haeckel E.)提出了重演律(或称生物发生律)的说法,认为高等生物胚胎发育会重现该物种进化的过程。在进化论刚刚奠基的时代,重演律立即成为进化论最有利的“证据”之一。随着生物学的发展,重演律在不断发展延伸的过程中,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的研究使得它在理论上陷入无法摆脱的危机。而且深入的实验研究分析表明重演律的提出是粗略观察的结果,基本失去了事实的支持。站在今天科技水平的角度,再来看看这个假说,“外行人”都能一目了然了。
3.2.1 用假说证明假说,累死也无法弄假成真
重演律本身是一个假说,它来自对胚胎发育中一类现象的观察总结;但它只挑选了那些有利于自己的结论的现象,回避了更多的不利事实。这一产生假说的方法与进化论的产生方法本质上完全相同。其区别只是:进化论选用了物种之间的相似特徵作为归纳的线索,而重演律则在高等生物胚胎发育的过程上去寻找归纳的线索;进化论的结论是“高级生物是由低级生物进化来的”,而重演律则说“生物进化的过程会表现到胚胎发育的过程上来”(这个结论只限于具有胚胎的高级生物)。
但是这样一来,任何用来归纳出重演律假说的证据都是根据进化论来判断的。因为你选出任何一件证据,认为它表现了生物进化过程时,你已经用了进化论来作为你归纳假设的基础了。自己是“进化论”和“胚胎发育过程”孕育出来的假说,又想回过头来证明进化论。打个形象的比喻:重演律本来是“进化论”和“胚胎发育过程”的儿子,现在他反过来宣称“进化论”是他的儿子!这在人类叫做“乱伦”,在思维上可称“怪圈”,在逻辑上叫“循环论证”(虽然只是最简单的循环),都是致命的毛病。
用重演律证明进化论,也可形式地表述为:“由于进化论的真实性,胚胎发育会重演进化的过程;因为胚胎发育会重演进化的过程,所以进化论是真的。”
这和前面已经分析过的“乱用逆命题”一模一样。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如果一个科学假设的证明包含了任何一点逻辑错误,这个假设就不能依靠这个证明上升为理论。用比较解剖学来证明进化论,形像地说就是:“如果人是猿进化来的,人和猿就会有许多相近的特徵;因为人和猿有许多相近的特徵,所以人就是猿进化来的。”
用逻辑的语言来说就是:如果一个命题为真,其逆命题也为真。这当然是最简单幼稚的逻辑错误。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这个逻辑错误也是非常普遍的。
简单地说,带有一个条件和一个结论的陈述句,只要意义不是似是而非的,都可叫做逻辑命题。如果把一个命题的条件和结论互换,所得到的命题就叫原来那个命题的逆命题。如果这样再换一次,又和原命题一样了。因此,一个命题一旦产生出逆命题,它们每一个都是对方的逆命题,所以又叫互为逆命题。
互为逆命题的两个陈述,结构上密切相关(因为它们有相同的两个构成成份,只是这两个成份扮演的角色 ─ 条件和结论 ─ 刚好相反),但是它们的逻辑值(“真”或者“假”)完全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它们可能一个对,另一个错,也可能两个都对或者两个都错。
举例来说吧,下面是三组互为逆命题的陈述,每一组里两个命题的逻辑值都和另一组里两个命题的逻辑值取法不同:
“如果甲是乙的弟弟,甲就比乙小;因为甲比乙小,甲就是乙的弟弟。”这两个命题中,第一个是对的,第二个是错的;
“如果一个数能被二整除,这个数就是偶数;因为一个数是偶数,这个数就能被二整除。”这两个命题都是对的;因为“能被二整除”就是“偶数”的一个定义,用定义作条件的命题,都是可逆的(逆命题也对);
“如果一个人会骑马,他就会开车;如果一个人会开车,他就会骑马。”这两个命题都是错的,因为“骑马”和“开车”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逻辑联系。
现在回到第一段中关于进化论的一对命题中去。第一个命题“如果人是猿进化来的,人和猿就会有许多相近的特徵”,本来就是归纳出进化论假说的出发点,虽然听似有理,其实无法证明,因为“进化”的定义不是用“相近特徵”的多少来判断的。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可以证明,其逻辑值(“真”或“假”)也和第二个命题的逻辑值毫无关系。第二个命题“因为人和猿有许多近似之处,所以人就是猿进化来的,”由于不受第一个命题真或假的影响,其唯一可能取“真”值的办法是:把“进化”直接定义为“ 有许多近似之处”。但这样一来,不但猴子是你的祖先,满街上男女老少全是你的祖先!因为任何人与你的“近似之处”都比猴子与你的“进似之处”要多得多。真要把人类搞成这样的“一锅粥”,只有“魔王的圣经”才干得了。
但是人们对这样明显的逻辑错误却宽宏大量,不予追究。大约是进化论的证据本来就难找,再在逻辑上一认真,就没有证据可言了。
3.1.2 进化论用的是归纳法吗?
有人曾说进化论用的是归纳法(当然是指完全归纳法,而绝非数学归纳法)。这就意味着要对世界上所有的物种,一个一个的都把它们由之而来的“进化前辈”找出来!只要有一个“归纳”不进去,进化论就脱不了手! “人由猿进化而来”只牵涉到人这一个物种,而至今还没有令人诚服的证据。
如果再考虑到史前文化、进化的速度、物种爆发式产生的方式、进化的概率等等许许多多的因素,势必有太多的对象归纳不进去,而且还可能引出否定进化论的反例来。提倡此说者还是早早收起来吧!
3.2 进化论三大证据的破灭之二 ─ 胚胎发育重演律被否定
1866年,德国的海克尔(Haeckel E.)提出了重演律(或称生物发生律)的说法,认为高等生物胚胎发育会重现该物种进化的过程。在进化论刚刚奠基的时代,重演律立即成为进化论最有利的“证据”之一。随着生物学的发展,重演律在不断发展延伸的过程中,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的研究使得它在理论上陷入无法摆脱的危机。而且深入的实验研究分析表明重演律的提出是粗略观察的结果,基本失去了事实的支持。站在今天科技水平的角度,再来看看这个假说,“外行人”都能一目了然了。
3.2.1 用假说证明假说,累死也无法弄假成真
重演律本身是一个假说,它来自对胚胎发育中一类现象的观察总结;但它只挑选了那些有利于自己的结论的现象,回避了更多的不利事实。这一产生假说的方法与进化论的产生方法本质上完全相同。其区别只是:进化论选用了物种之间的相似特徵作为归纳的线索,而重演律则在高等生物胚胎发育的过程上去寻找归纳的线索;进化论的结论是“高级生物是由低级生物进化来的”,而重演律则说“生物进化的过程会表现到胚胎发育的过程上来”(这个结论只限于具有胚胎的高级生物)。
但是这样一来,任何用来归纳出重演律假说的证据都是根据进化论来判断的。因为你选出任何一件证据,认为它表现了生物进化过程时,你已经用了进化论来作为你归纳假设的基础了。自己是“进化论”和“胚胎发育过程”孕育出来的假说,又想回过头来证明进化论。打个形象的比喻:重演律本来是“进化论”和“胚胎发育过程”的儿子,现在他反过来宣称“进化论”是他的儿子!这在人类叫做“乱伦”,在思维上可称“怪圈”,在逻辑上叫“循环论证”(虽然只是最简单的循环),都是致命的毛病。
用重演律证明进化论,也可形式地表述为:“由于进化论的真实性,胚胎发育会重演进化的过程;因为胚胎发育会重演进化的过程,所以进化论是真的。”
这和前面已经分析过的“乱用逆命题”一模一样。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