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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太幽默了吧?谁能证明他们说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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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医药保健 / 告别中医中药(征求意见稿)张功耀,中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长沙,410083
    • I posted this couple of days ago and not many people are interested. #3163514@0
    • #3148766@0
    • To say good bye to our own Traditional Medicine is a cruel motion, for patients, they lost one faith to cure, for traditional doctors, lost rice bowl. Human being is such complicated species in the earth after all.
    • 我跟他拼了。俺的病没有中医中药是不会治好的,早两年告别了,俺不是好不了?
      • 支持你,俺也拿把刀跟你后面。。。中国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已经所剩无几,全给这些不肖子孙给毁了
        • 说的好!!!!!!!!!!
      • 放心好了,告别不了的。鲁迅先生说:“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多少年过去了,中医还不是一样活得告而不别,养活了几多中医中药从业人员?提拔了几多中医教授?
        • 鲁迅先生?懂科学么?一枪手加愤中而已。
        • “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 没人跟鲁迅打官司?
          • 丫当年毛坑里最耀眼的石头之一,没多少人愿去招惹他
        • 鲁迅,一条疯狗,梅兰芳,沈从文,梁溲冥,逮谁骂谁,谁敢信它呢,它骂中医,系躁狂性精神病的一贯表现啊。
      • 支持你。不过照现在这个样子中医行业里乱糟糟地鱼目混珠,可能真要失传了,国家应该制定制度将其规范化地管理起来
        • 有啥可规范的,中医根本就是伪科学,没什么可规范的
    • 西医检测手段是先进,诊断也明确,
      西医检测手段是先进,诊断也明确,但是在疾病治疗上,对有些病就是束手无策,就是没有中医有效。这个我深有体会,这些天看专科医生,询问病史一次1小时,(连现在住公寓还是house这种问题都有),仪器检测1次半天,最后结论就是知道病没好,But for medication, NO MEDICATION,完全恢复与否全靠自己。等下个月再来,就是make sure you are not getting worse. 这不是病没治好,还添一肚子气吗? 相反,中医对俺的病就是有疗效,我每去一次,病情都有好转。

      说多了没用,患者最关心的还是疗效。甭管西医还是中医,只要能多快好省的医好病,我都欢迎。
      • 你应该去找胡万林
        • 凡事都有两面性,不能因为你没遇上过好大夫,就全盘否定。少拿胡万林说事,他根本不是医生。对你这种无知且极端的人真没什么好说的。
          • 不和你吵架,你能不能举出西医不能治而中医能治好的病?
            • 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去了,好多例子西医连有什么病甚至有没有病都无法确诊,中医给治好了。别把庸医跟中医混淆了好不好,虽然中医理论上的确不完善
              • 我没见过的肯定比我见过的多,可是你为什么不能给大家举出几个呢?
                • 这个你都不用狗,在坛子里搜搜就不少,实在搜不着就抬头看看,在你头顶上上活生生的例子就有两个,还问?
                  • 这个也太幽默了吧?谁能证明他们说的是真的?
            • 发现你真是无知者无畏,举几个例子给你自己学学:中风瘫痪、面瘫、顽固性皮肤病、哮喘、骨质病、风湿类病。。。
              • 除了人身攻击,你还会啥?告诉你,中风瘫痪、面瘫,风湿类病除了街头庸医,谁也根本无法治疗
                中医最大的本事就是治疗西医不能治的病,可是无数的事实表明,中医出了骗钱,啥也不行。
                • 谁告诉你,这些病根本无法治疗?你有事实根据吗?不懂就别在这现眼了。说的越多,越说明你的孤陋寡闻,自以为是。
                  • 你更幽默,自己提的论点,让别人找证据?小学毕业了吗?
                • oasis, 你发了好多关于中医的评论。
                  oasis, 你发了好多关于中医的评论。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些讨论,但你的言论实在是太偏激了。我病了几个月了,西医越看越糟糕,吃药,吊针,甚至还给我做了一个完全没必要的手术。最后,专科医生也说我的问题西药没什么太好的作用,我愿意的话可以试试中医。我现在在看中医,完全治愈也许很困难,但我在好转,每天不再那么痛苦了。我并不会因为西医没有治好我的病反而延误了病情就痛骂西医,中西医各有所长,要因病而论,何苦在这里打嘴仗呢?
    • 长点脑子的人都不会转这篇文章。
    • 基本上是一篇糟粕文章。也转贴另一篇文章于此,关于中医在治疗SARS中的积极作用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本月20日,在凤凰卫视中看到的关于中国前两年SARS事件的电视采访,谈到中医在治疗SARS中的巨大作用,证据详实,数据全面。与以下转贴的文章说法完全是一致的:
      2003年的SARS疫情在广州爆发时,广州普遍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疗效非常明显。到2003年5月中旬,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治疗50余名病人,无一例死亡,平均退烧时间3天,且医护人员无一人感染。而钟南山院士所在的西医型医院治疗的117名病人,有10人死亡;其中有71名病人接受中医介入治疗,仅一例死亡。也就是说,在人称“抗击非典第一功臣”的钟南山领导下的医院里,接受纯西医治疗的46名病人中,有9人死亡。同样值得提及的,接受中医治疗的病人没有后遗症,而接受西医治疗的病人则大量出现肺部纤维化和股骨头坏死症。治疗费用对比也极其明显。北京小汤山医院的西医治疗调集了亚洲地区各国的呼吸机,每台呼吸机用完后就被焚烧销毁,仅此一项每人花费即达上万元。本来,广州中医治SARS疗效明显,应该可以在北京推广。但是,由于SARS后来被定为传染病,按规定病人只能由传染病院收治,北京各中医院就不敢收治病人了。因为没有哪个中医院的的领导敢保证,中医治疗不死人。西医治死多少人都是允许的,中医治死一个人就是医疗事故。按照西医理论,治疗SARS,需要研制出特效抗生素。然而,在至今仍无特效抗生素的情况下,某些领导机关仍然只允许西医治疗SARS,这就是非常令人奇怪的事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这种垃圾堆里的东西就不要再掏出来了吧
        • 你不会尊重别人,也得先学会尊重自己。在凤凰卫视的节目中, 采访了当年战斗在SARS第一线的许多勇敢的医务人员, 对中医的作用有目共睹。
          • 咱看看who怎么说吧,SARS patients who received TCM were characterized by a high risk profile than that for all SARS patients in Hong Kong SAR (p < 0.01)
            . The death rate of SARS patients who received TCN was not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fron that in matched controls ....
            • who的统计方法自有其特点,但它承认了中医的作用没有?它象你那么污蔑中医“中医出了骗钱,啥也不行”了吗?你写了错别字,尽管它是初级汉字那倒是次要的,毕竟你还找了个近音字, 说明你文字教养尚有, 但你不能自圆其说更显浅薄
              • 大概你没有看懂吧,1,who上的这篇论文和你说的广州中医学院的例子得出的结果完全不一样
                2,两个对照组都用的是西医的治疗方法
                3,中医对照组只是在减少住院时间等方面"可能"有作用

                简单地说,中医根本就不能治疗sars,只是在西医治疗的过程中可能对病人有所帮助
                看懂了吗?中医还能治sars吗?
                • 有劳你提醒。不过你对中医的诽谤,那可是人人都能读懂的。当然了,那是在把错别字挑出来之后。这不就够了?至于你找who的文章,无非就是为了支持你的论调而已。你以为医务工作者,从生死考验中走出来,站在电视面前说假话吗?
                  • 你这个逻辑是不是太混乱了?到此为止吧
                • 此篇WHO论文也并没有得出中医不能治疗SARS的结论
                  在论文第190页的discussion里面指出,“香港医院以西医为主,中医治疗的介入还是个新的尝试。在非典爆发2个月后才开始介入中医,因此接受中医治疗的很多病人的病情都已经相当严重.本篇论文得出的结论,仅能代表香港地区的特殊人群,不适用于整个非典病人群体,也不适用于中国内地早期介入中医治疗的群体.”所以,最终结论,更不能归结为中医不能治疗非典.实际上目前西医也不能治疗,都是控制症状而已.
            • 这种茅坑里淘出的玩意也敢拿来见人啊。
            • 哈哈哈,看来说你无知真是一点没冤枉你,自己搬石头砸自己,好好读那篇文章的abstract 和 page 190 last paragraph, page 191 first paragraph.
              • 就是, 除非他自己先把文章通读一遍,否则“靠google是提高不了自己的”。一个受过“科学训练”、又懂“哲学”和“逻辑学”的人,不好意思把WHO的文章搬出来怡笑大方吧>(#2953942)
                • 你可真够幽默的,知道steroid是中医的那味药吗?
                  • 当然了,语言贫乏的人,才会不厌其烦地重复使用“幽默”一词,照你这么说,这里有幽默感的人还真不止我一个>(#3180213@0)
                    • 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是steroid?逻辑混乱的人总是自己稀里糊涂就把话题转了
                      • 你的“逻辑”一词, 用的频率真够高的。这词你还真没写错。你还会用点别的吗? 别老是重复,这容易招人烦,也让人腻(这个字估计你也懂)。再者,你诽谤一个东西,你先得明白它。这是所谓的“逻辑”吧?你明白中医吗?
                      • hongdu,它问的steroid一词是类固醇,就是激素,大概oasis他们家都爱吃这玩意,吃了这玩意,好端端的人会变成像疯狗一样乱咬人,oasis这个疯狗,跑到这来卖弄它的洋金帮英文来了,关公面前耍大刀啊。
                        • 中医西医,都是以人道为本,以治疗为手段,造服于民。它们本不矛盾,这一点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适用
                          有病吃药,本是中医西医都提倡的。但是吃错了药,中医西医都不赞赏。
                          不管是马应龙膏,还是steroid,用错吃错都有害无利。唯应闭门调养,少出门见人为妙。
                          更何况盲目否定中华传统的医学文化,大言不惭攻击中国几千年承传的医学宝库,比吃错药更甚,怎能不失道寡助?
                  • 说幽默,是比你强;论知识,你更缺乏。你根本没看懂自己转的文章。(#3180470)已经提醒了你,你还不捧起来读读,可谓执迷不悟, 看这>(#3181031)。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读完了再有什么问题,就别好意思再来问了
                    • 估计你最多也就是个自学成材的二流中医吧,顺便给你讲讲逻辑吧
                      为了证明你的关于广州中医学院的文章是篇垃圾,我把who上面的一篇东西贴了出来,为了告诉你,
                      1,中医根本不能治疗SARS,就算你自己贴得文章里面,也是广州普遍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治疗SARS得是西医,而不是你说的中医
                      2,死亡率没有你的垃圾文章说的相差那么多,因为你的垃圾文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科学方法,证据详实,数据全面就更是瞎扯了

                      你看了以后,话题一转,反而问我但它承认了中医的作用没有?,我不得不告诉你,我为什么要贴这片文章,告诉你1,2,3

                      你看了以后,话题又是一转,问我你以为医务工作者,从生死考验中走出来,站在电视面前说假话吗?,说实话,我真不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是想说他们参与了,就证明中医就一定能治疗?

                      最后我再告诉你,这只是香港某个医院的一篇研究报告,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中医对西医治疗may有些帮助,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根本就不能得出这个结论,WHO也根本没有肯定中医在治疗SARS上的作用。
                      • 你不是说“中医出了骗钱,啥也不行”吗?可居然,马应龙疮膏也是纯中药制剂:【处方】麝香、牛黄、珍珠、炉甘石(煅)、硼砂、冰片。>>(#2863029),敢问治好了么?
                        • 同学呀,我说“中医出了骗钱,啥也不行”,我媳妇就不能用中药了吗?逻辑混乱到这个地步,没办法了,
                          • 这么说是被中药治好了、不犯了,可贺!噢,原来中药不是中医的产物。可没有老中医何来的明朝万历年间的马应龙生记药店,又怎会有疮膏为你解忧呢?佩服! 不会是吃了steroid吧?
                            • 没办法,oasis整个一胡说八道的主儿,咱们跟他讲道理完全是对牛弹琴。
                              • 咱都让着他吧,反正人家也宣传了:疮膏是个好东西。可别对中医有成见,用完就扔啊。留点中药没坏处,不定啥时候又得用呢。要不还得让西医看
                                • 娃哈哈。。。
                                  • 就算让西医看了, 也治不好。整个一个看了白看。
                                    非愿意挨一刀,那另当别论。不过,马应龙是免了割疮之苦,可是拦不住人家抵毁中医。估计当初是把马应龙当西药用了,现在才明白过来,赶紧想辙自圆其说什么中药与中医无关。
                          • 娃哈哈,马应龙麝香痔疮膏的神奇功效,转贴一篇文章,轻松一下:《ZT 痔疮膏与眼霜的PK》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痔疮膏与眼霜的PK 标签:美容 生活

                              前两天,记者从QQ群里看到了一条很让人吃惊的消息:5块7毛钱的马应龙痔疮膏功效神奇,效果上几乎可以替代数百元的眼霜!甚至还有很多人的试用报告,看起来似乎确有其事。

                            这究竟是不是一个新的恶作剧?随后记者对这条消息在网上进行了搜索,很轻易在天涯、中华美容网、搜狐女人社区等各大论坛上找到了数千个相关网页,其中一个网友在帖子中写道:“美女们快快动起来……绝密哦!网上关于马应龙痔疮膏的神奇功效已经传了很久,我前些天终于下决心一试,买了一支10g的,居然才5块 7,便宜就一个字,错,两个。晚上我看碟到凌晨四点,睡觉前喝了三杯水,然后在右眼上搽了马应龙痔疮膏,左眼搽了一般眼霜。等到早上八点,我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照镜子……搽了马应龙痔疮膏的右眼没有眼袋!没有眼袋!!!!左眼就就有很明显一个因睡眠不足和水肿的眼袋。区别特别明显,太神奇了吧,真是想不到啊。我眼睛顿时显的一大一小,赶忙换了副黑框镜去上班。谢天谢地啊,世界上还有马应龙痔疮膏这种东西。现在我还发现它新的用途,就是见效特快,有段时间老睡不好,出去玩的时候在出门时涂上一点,不久双眼就恢复了光彩,惊声尖笑啊.... ”

                            此外,还有很多大胆爱美的网友争当“小白鼠”,纷纷贴出试用报告。还有人在观望,怀疑对眼部皮肤有没有损害。

                            因为马应龙痔疮膏的成分是由麝香、人工牛黄、珍珠、琥珀、硼砂、冰片、炉甘石以及凡士林、羊毛脂两种辅料组成的,应该属于中医范畴。为了不误导医生,因此记者决定隐去“马应龙痔疮膏”的商品名称,只抄下了该药品的组成成分去请教中医皮肤科和中医眼科的相关专家,对该情况进行分析。

                            中医皮肤科专家的话(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王西京):
                            从药理上研究,麝香芳香通透,人工牛黄清热解毒,珍珠和琥珀都有明目的作用,硼砂具有收敛作用,可以清洁杀菌,在目前流行的隐形眼镜护理液中被广为应用;冰片具有清凉止痒的作用;炉甘石具有收敛的作用,凡士林、羊毛脂两种辅料属于油性,有保护皮肤的作用。

                            从整个成分上看,这剂药不会对眼部皮肤造成不良影响。

                            此时记者告诉他这个组方就是马应龙痔疮膏,王西京说:“这我知道,我在临床上也常用这个药治疗冻疮、湿疹等皮肤疾病。眼部皮肤确实细嫩,但还远没有大肠内壁的皮肤娇嫩。”把痔疮膏涂在眼部确实会使很多人有心理障碍,就像用全新的干净马桶装上水很多人都不会去喝一样。

                            中医眼科专家的话(河南中医学院教授、眼科专家、中医三附院副院长吕海江):

                            中医历史悠久但绝不迂腐,中医是论“理”的,医理相近就可以用。麝香、珍珠是中医眼科的“药对”,除辅料外的七味药的共性是退翳明目、止痒定痛、去湿生肌。

                            眼部水肿的实质是循环不良,饮水后平躺使水代谢缓慢造成的;眼部因休息不好出现的黑眼圈实际上是由于气血循环障碍而形成的血淤青紫,这属于中医“红肿热疼”的实症范畴,可以用这剂药进行调理治疗。

                            我知道这是马应龙痔疮膏,但不能因为它的商品名叫痔疮膏就去否认它确实能治疗水肿眼袋和黑眼圈的事实。

                            吕教授还指出,因多余脂肪形成的眼袋和眼部皱纹用该药效果不佳。

                            仔细想想,如果出现健康问题,例如水肿、黑眼圈等,当然应改进行医学上的治疗,对于保护皮肤细嫩、防止眼角皱纹之类的,还是要用眼霜的——因此不存在谁替代谁的说法。

                            为了给读者一个更明确的交代,记者也在两位专家的指导下当了回“小白鼠”,在健康路老百姓大药房以4.2元的价格买回了一只10克装的马应龙麝香痔疮膏(包装盒上的建议零售价为5.7元),晚上睡觉前涂上,只觉得有一种冰片造成的轻微的清凉刺激的感觉,大约10多分钟后消失。第二天清晨洗掉,未发现有任何副作用。

                            http://blog.xoyo.com/damei/articles/20016.shtml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马应龙痔疮膏管不管用,谁用了谁知道。该尊内人被中药治好了,按说作为家属,眼所见,当为实,是为“逻辑”。一流师承中医也罢,三流自学混混也可,长了疮中药照治。
              • 中医里面会有steroid这个东西吗?
                • 你脸皮可真够厚的,那篇报告你根本没读明白,就断章取义,还在这里抬杠。估计你根本不知道steroid 是啥玩意,你吃过没有?如果你吃过,那个东东的副作用你的明白?
            •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文章涉及中医的大意, 是基本肯定了中医的作用的:
              该文abstract里明确指出,中医的治疗对SARS病人是有益处的,减少了病人住院时间,减少了类固醇激素的用量和类固醇激素的使用时间。这三项比较,p值均小于0.05,说明具有统计学意义。从abstract来看,整篇论文正是以西方的统计科学,来论证我国古老医学在治疗SARS中的积极作用。
    • 问个问题: 搞中医的有多少愿意自己孩子上中医学院的?这个统计一下我看最有权威效果。
      • 一个原因是, 中医的确沦落了(zt)。学中医不如学西医有前途,家长就不愿意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从直接原因看,因为中医里的良医的确有, 但是少。庸医多。
        然而,庸医为什么会这么多呢?这又与中医的西医化培养有关系。中医需要靠师传。因为中医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综合体,其中有无数层矛盾在发生作用,有主要的(系统级),有次要的(器官级),有二次要的(组织级),有三次要的(细胞级)。每一级矛盾中,有又主要矛盾至次要矛盾多个层次。其中每一对矛盾单独解决都比较容易,都有一定的章法可循。但是不同级别的不同矛盾相互作用,怎样能够辨证施治呢?单一的原则不行,多个原则在一起相互打架还有原则吗?所以,需要原则间的平衡、协调,需要找到主原则和次原则,理清阳和阴的关系。每一个病人的病情不同,即矛盾关系的组织不同。同样的病症,其病因可能完全不同;同样的病因,其表现的部位和方式也可能完全不同。因此,培养中医就像培养国家总理,既需要靠临床实践,也需要靠师传。这才有“不为良相,即为良医”的说法。中医用药讲究君臣佐使的配伍,君药攻主要矛盾,臣药加强君药的力量,佐药攻次要矛盾并克制君药的毒副作用,使药调和药性。这就像整顿一个管理混乱的企业,不但要撤换主要领导人,整顿士气,调整市场战略,开发新产品,加强质量控制,还要循序渐进,防止在整顿期间失序,造成资金流失,客户流失,技术流失,亦即要懂得安抚人心,注意打击一小撮,保护大多数。所以,单纯学院式的中医培养只能培养解决单一型问题的科级干部,培养不了总理。这种科级干部,就是那些守着一、二张方子吃一辈子的中医。这种中医守株待兔,碰到病情对他的方子了,他就成“神医”了,对不上,就成庸医了。从外部统计角度看,病人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个庸医。真正的良医用药以变应变,出神入化。如1957年,北京流行乙型脑炎,名医蒲辅周先生治好了167例脑炎,用了98个不同的处方。然而,西医领导的卫生部居然认为,正因为每个处方解决了不到2个人的问题,所以蒲先生的医术没有统计意义!用西医的这种机械论方法来领导、评价中医的整体论,如同让幼儿评价成人行为一样,可笑复可叹。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如1957年,北京流行乙型脑炎,名医蒲辅周先生治好了167例脑炎],mamma mia
    • 李 敖 《 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李敖

        堂堂“中华民国”的“医师法”,是一部要不得的“医师法”!

        这部“医师法”,本是一部乱拼杂凑的法律,它形成于十九年前(民国三十二年)的九月二十二号。五年以后(民国三十七年)的十二月二十八号,做过一次修正,可是只改了三个字。其他一切照样施行、照样贻害社会!

        最近,听说立法院又要修改“医师法”了,站在一个小百姓的立场,我们不能不关心修改的情况,因为今天从事修改的人,正是六年七个月前通过议案,请政府设立“中医学校”和“中国医药研究机构”的人!他们为历史留下的那次违背时代潮流的纪录,在我们小百姓脑袋里还记忆犹新,我们怎么能不关切他们在修改“医师法”时,会不会又闹一次笑话?

        为了了解现在的“医师法”如何要不得,我们不得不迫溯一下“医师法”是怎么来的。

      “医师法”的历史背景

        中国人对于疾病的观念本来就是充满迷信色彩的,他们认为生病的原因是神仙赐的,所以着要病好,也非得求神问卜不可,而求神间卜的法子,则莫过于祷告。所以周武王病了,他的弟弟周公要祷告一阵;孔夫子病了,他的学生子路要祷告一阵。换句话说,能祷告就等于能治病,祷告是“巫”的责任;治病是“医”的专职,“巫医”连称,向来是不分家的。

        历史上传说神农、黄帝对于医药的贡献,根本全是鬼话。中国医术比较可考的起源是在殷朝,值得称为鼻祖的是“巫彭”和“巫咸”。(楚辞中七次提到他们,后来的儒者如王逸、颜师古都以为“巫咸”是一个人,完全错了!)从这个人开始,算为中国医术奠定了千古不拔的基础———个巫医不分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几千年来,中国医术就一直走不上科学的正路。至多只有医术,根本称不上医“学”。

        但是,有一件妙事是,中国历代都有披着“革新医术”的外衣的人出现,这种人总觉得他能振衰起敝,刷新二代医术,给病人带来光芒。

        从殷朝的皇帝祖甲开始,就是这种“中医救星”的来临。,祖甲表面上好像取消了卜疾的迷信,但是他所信奉的药物却又完全被玄学笼罩着,根本还在迷信圈里讨生活。后来的扁鹊又是救星式的人物,他宣言“信巫不信医不治”的话,可是他所信的“医”是什么?还不是诗张为幻的玄谈!从扁鹊以降,中国历史上代有名医:如淳于意、张机、华忙、王叔和、皇甫谧、葛洪、褚澄、陶弘景、徐之才、巢元方、孙思邈、钱乙、张元素、罗知悌、戴思恭、张介宾、喻昌、陆懋修……这些历朝各代的“歧伯”、“雷公”都曾成为中国病人们的偶像,他们的所谓“歧黄妙术”也占据了每一个病人的心房。直到洋鬼子的洋船出现,病人们才开始矛盾起来。

        第一个开始矛盾的大名人是清朝的康熙皇帝。他在位的第三十二年(一六九三),突然害了疟疾。当时伺候在他左右的黄种御医们人人束手,最后请来了法国鬼子刘应(MgrClaudus de Visdelou),服下了来自印度的奎宁,才算圣体康复,皆大欢喜。

        这件被人忽略的往事,在历史上实在具有深远的意义,因为它给西方医学一个最有力的声援。在这个声援下,一百六十三年(一八五六,咸丰六年)以后,一个默默无闻的者广在广州上了岸,他的名字叫黄宽,是从英国回来的留学生,也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得到医学博士的中国人。

        此后的局面是,中西医的对立不再是中国“儒医”与外国)“教士医”的争执了,而是黄色皮肤下“国医”与“西医”的斗法了!

        一个单凭“祖传秘方”、“五运”、“六气”、“寸关尺”的原始医术,在严格的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细菌学、临床诊断学的回刚,县不能有丝毫抗衡的能力是显然可见的。所以,很快的,西方医学便走上了一个反客为主的趋势。

        清朝道光十五年(一八三五),外国人已在中国创办了第一所西医“学校”(PeterParker的“广州基督教医院”);三十年后(一八六五,同治四年),中国人自己办的第一所西医“学校”(北京“同文馆”特设科学系)也开始了。但是很快的,在中医的势力逐渐式微的时候,“和平共存”的法子就被想了出来。一些聪明人想出了中西合璧的医学教育,他们最辉煌的试验是光绪二十九年(一九0三)三月由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添设的“医学实业馆”,招来几十个学生,合授中西医学。可是这个好梦却做不了多久,民国以后,中国医术在正派的高等教育里,终于被赶出了大门。


      “医师法”与中医

        民国二年的九月十一号,汪大燮做了教育总长。他这任总长虽只不过做了五个月零九天,但是他却主张了一项德政——废去中医。那是民国三年一月间,所谓京师医学会的代表们,涌进教育部,请求为他们的“北京(中医)医学会”立案。汪大燮态度强硬,回答他们说:“我决定今后把中医废除,中药也不用。你们请求立案,我办不到。”这下子中医们着慌了,乃纠合各地同业,组成了所谓“(中医)医药救亡请愿团”,由余德壎率领,浩浩荡荡直奔国务院而来。他们向国务院及各部告状,希望保存中医中药,可是国务院告诉他们说:

        ……前此(教育〕部定医学课程,专取西法。良以歧行不至,疑事无功,先其所急,致难兼采。初非有废弃中医之意也!

        这等于明明白白说,你们中医要怎么样,政府不管你们,可是你们若要想在高等教育里来个中西“兼采”的办法,这是行不通的。

        这件旧事现在回想起来,已经快半个世纪了。我们试想半个世纪以前的政教当局,竟有这种眼光、这种气派,我们实在应该称赞他们。

        此后是中医一连串倒霉的日子,民国十二年政府有取缔中医施行细则:十四年又有不许中医进入大学学系的法令;到了十六年北伐完成,更在中央卫生会议提出了“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由余岩倡议,主张对中医停止登记、禁设学校、不准宣传、改称中医院为医室、改称中医学校为传习所并禁止招生。余岩在这个提案里大声疾呼:
        ……今日之卫生行政,乃纯粹以科学新医为基础,而加以近代政治之意义者也。

        在“科学新医”的基础下,他举出四条废止中医的理由:

        一、今旧医所用者,阴阳五行六脏府经脉,皆凭空结撰,全非事实,此宜废止,一也。
        二、其临症独持挠动脉,妄分一部分之血管为寸、关、尺三部,以支配脏府,穿凿附会,自欺欺人。其源出于纬候之学,与天文分野,同属无稽,此宜废止,二也。
        三、根本不明,诊断无法,举凡调查死因,勘定病类,预防疫病,无一能胜其任,强种优生之道,更无闻焉。是其对民族民生之根本大计,完全不能为行政上之利用,此宜废止,三也。
        四、人类文化之演进,以绝地天通为最大关键,考之历史,彰彰可按。可谓绝地天通者,抗天德而崇人事,黜虚玄而尚实际也。〔北伐后〕政府方以破除迷信,废毁偶像,以谋民众思想之科学化,而旧医乃日持其巫祝谶纬之道以惑民众;政府方以清洁消毒训导社会,使人知微虫细菌为疾病之源,而旧医乃日持其冬伤子寒,春必病温,夏伤于暑,秋必痎疟等说以教病象。提倡地天通,阻遏科学化,此宜废止,四也。

        他的结论是:

        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向上,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为民族进化计、为民生改善计,不可不取断然手段以(废止旧医),此乃国家大计,非区区主奴之见也!

        上面这个明智的议案是十八年二月提出的,到了三月十六号,中医们开始发难了,他们奔走呼号,向政府请愿取消中央卫生委员会的这个提案,并且把这天定为所谓“国医节”。

        中医在民国三年和十八年遭了两次大“劫”以后,霉运开始好转,好转的重要因素是获得了党国要人陈果夫的支持。民国二十年的四月七号,堂而皇之的“中央国医馆”在南京正式开锣,同时分别在海外及各省设立分馆,在各县设立支馆,声势之显赫,由两年后居然检举卫生署的行动可以想见!而该馆的理事长,就是大名鼎鼎的中医护法大师陈果夫!

        无疑的,中医在教育上的抬头,必然是在法律上得志的信号。相反的,中医想保持他们的地位,也必须借助于法律的力量不可。在法律上站住了脚,然后才能进一步在教育上抢地盘,防止颓势或“重振声威”。

        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看准了这一点,所以他们经之营之,一心以取得中西医在法律上的平等待遇为目标。他们已在正规教育里吃了瘪,绝不甘心再在明文法律上被歧视,于是他们便联合在一起,闹,闹,闹。直闹到民国三十二年,在重庆国民参政会上,由老头子参议员孔庚带头,硬把四十条的“医师法”凑出来为止,才算出了这口气。


      “医师法”是怎样凑成的?

        我说“医师法”是“凑”成的,绝非夸大其词。凡是有点法制史训练的,便会明白我的话。

        原来“医师法”的降生,其孕育过程与宪法、民法、刑法等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宪法、民法、刑法等的降生可说先天很足,不但有中国传统的法系可循,还可以大量这译外国的条文,再加上衮衮诸公与明法之士皆集中兴趣于此,故成果之丰硕辉煌,自不消说。可是转过头来看“医师法”,我们就不能不暗叫一声惭愧!追溯“医师法”的背景,我们一点也没有“传统”可寻。“传统”所能告诉我们的是:中华民族是一个不讲究卫生的民族;中华的“医师”只不过是一群江湖术士;文明古国的医药卫生的法律简直没有,有的也只不过是“庸医杀人”则“不许行医”或“斩监候”之类,御厨使食物不洁则“杖八十”之类,根本可说是一片空白。到了民国成立,算是在内务部里有了卫生司,但是卫生司是没有实质的,更没有法律规定来做后盾的,事实上的卫生事务是由警察老爷来做。警察厅里有分成三科的卫生处,管理防疫保健。医卫化验和马路水沟。所以卫生司等于虚悬,而医药卫生事务在各省市里,都一,一变成了地方警务的单行法:北京有它的“京师警察厅取缔医生章程规定”;江苏有它的“检定中医暂行条例”;山西也有它的“不得妄称神方及用其他俗传方药”的明文。一般说来,这些单行法订得并不算太坏,至少就那些地方上的狗头师爷来说,已经勉为其难了。例如在广东省的“警察厅取缔医生章程”里,就有未立案医生“不得擅挂西医生招牌行医”、“不得开设西医院”、“不得开设西医药房自行配制药剂”等规定。其开明进步的程度,即在今天也无与伦比。在这些地方单行法里,发扬皇汉医术的一群“汉医”显然并未得到什么优待。到了民国二十三年六月,江西省政府独得天下风气之先,设立了专管卫生的机关——卫生处,使中国地方政制在医药卫生方面迈向了现代化,中医的声势自然更受打击。中央政府方面,只见卫生衙门由“司”变“部”、由“部”变“署”,也未看到在实际的立法上对中医有任何帮助。由中央卫生机构颁布的法令,以国民十一年三月九号内务部公布的最具体。内务部公布的法令有两种:

        一、“管理医师暂行规则”二十八条。
        二、“管理医士暂行规则”二十七条。

        前者施用于西医,后者专行于中医。虽然是两全的法令,但对中医的。“藐视”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中国“医士”的合格条件之一,是要“曾经各该地方警察厅考试及格”,这是多么值得玩味的事!而当时的西医并不需要考试,更不要说是由“警察厅”来考了!

        到了民国十八年一月十五号,卫生部对十一年的双轨立法还不满意,所以颁布了“医师暂行条例”。这个条例开宗明义就说:“在医师法未颁布以前,关于医师之认许、依本条例之规定行之。”这是很明白的说出它是来代替“医师法”的。在这二十五条的条例里,根本就没有中医的字样,无怪乎惹得中医和中医卫道者们吹了胡子。九个月后,所谓“全国医师联合会”出来,以现行“医师暂行条例”不合国情窒碍难行,呈由行政院令交卫生部核办。这下子政府失败了,在立法院法制委员会的“审查”之下,确认该“医师暂行条例”为专为西医而设,当将条例标题改为“西医条例草案”,改过后,还要“修正”才成,最后三读之下,就出现了“西医条例”,在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正式公布。事实上,这个条例和前面的“医师暂行条例”并没多大出入,只不过是一种改装,特别局限在“西医”而已。

        三年以后,中医和中医卫道者们又来了。他们觉得“西医条例”也不是好东西,为了给它点颜色看,非再来个“中医条例”不可。于是在二十二年五月中,中央政治会议第三百六十次会议里,石瑛等二十九个委员首揭义旗,提出了所谓“国医条例原则”九项,草案二十六条。这些原则与草案转到了立法院法制委员会里,就一变而成“中医条例草案”,前后争了三年,终于在二十五年一月二十二号由政府公布,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中医条例”。

        “中医条例”出来,老家伙们神气极了,他们得陇望蜀的气概是不可一世的。条例公布后二十四天,他们以“中央国医馆”出面,居然“检举”卫生署“擅改中医条例”,并乘机向国民党三全大会请愿,理由还是中医受虐待了,中西医要平等呀!

        这一闹,又是十年!

        十年的呶呶不休强聒不舍,西医服了!政府服了!老家伙们终于胜利了!

        三十二年的九月二十二号,政府公布了“医师法”。这个“医师法”成立的近因,是国民参政会上参议员孔庚促成的。修订的方法是将“西医条例”和“中医条例”来了次中西合璧的大“凑”合。从任何角度看,这次“凑”合都为中国立法史留下了可耻的纪录。它告诉了我们,政府和立法机构为了“俯顺”所谓“舆情”,居然牺牲了现代化的原则,牺牲了科学医学,牺牲了不能折扣的医疗行政!

        这次牺牲的代价是无法估计的,恶果是难以结算的。将近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已经尝尽了它带给我们的恐怖报酬,满城的密医伪药、满街的命酒仙丹、满纸的呜谢广告,使我们置身其中,仿佛进了玄之又玄的鬼域,混淆了现代医学的星光。至于现代医学的工作者们,他们早已心灰意憎,气得说不出话来。在台大医院“钴六十”设备问世之日,就正是当代华佗“肾科讲座”早泄之时,这是多么强烈的对比!这种对比的产生,穷本溯源,我不知道不怪“医师法”还该怪什么?这个“医师法”若不大修大改,我们受罪的日子还在后头。三十六年年底的修改——不负责任的修改,已经使我们轻易失掉了一次好机会,如今又要修改了,看不过去的人和担心的人都该赶快站出来说几句话,把我们的建议贡献给政府和立法机关做参考。


      修改“医师法”的重要关键

        我所以说三十七年的三字修改是一次不负责任的修改,乃是因为那次修改完全没有抓到痒处。主持修改的诸君既不了解“医师法”的历史背景,也不了解它和中医的一段恩怨,更不了解它被“凑”成时的客观环境。所以修改出来,除了把原文的“五”改为“三”、“一百”改为”五十”外,一点也看不到进步的痕迹。

        那么,“医师法”该怎么修改呢?

        我的看法是:,‘医师法”的基本立法原意就有问题,要修改,当从这儿开一刀,否则枝节修改太没意思,也达不到补宜罅漏的目的。

        了解“医师法”来龙去脉的人,都知道立法的原意在使开时代倒车的中医,获得法律上的平等承认。这种承认,按说是很勉强的,例如在“医师法”中直到了第三条,才出现“中医”字样,那是:“中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亦得应医师检核。”可见在“医师法”里;没有特定“西医”,反倒特定了“中医”。而对“中医”,用的是“亦得”如何如何的字样。但是即使这样做,也无异承认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所以还是不可原谅。

        我的理由是,一个现代化社会的立法原意,绝不能修进大团圆的本位思想,尤其是没有传统法系来捣蛋的科学行政法规,更应该干干脆脆学学先进国家的榜样,万万不可让“国”字号的名词来扯皮。咱们“国”字号的“国粹”大多了,外国有戏剧,咱们有”国剧”来挡;外国有拳击,咱们有“国术”来挡;外国有绘画,咱们有“国画”来挡;外国有音乐,咱们有“国乐”来挡;外国有新学术,咱们有“国故”、“国学”来挡。不客气的说吧,这个“国”字号的东西都是我们痛痛快快现代化的阻力,它们并挡不住西潮的东来,但是它们的扯皮捣蛋却容易使我们变成半吊子,变成画虎不成的样子,这真是匪夷所思!

        一个真正肯死心塌地的走向现代化的社会,它的政府和立法机构绝对不该花时间在这些世界时潮里的本位礁石上。这些都是传统的余孽。站在执掌一国之重的立场,对传统的余孽任其浮沉则可,加以鼓励或妥协则万万不可!例如一个月来的美国黑人进入白人学校的风潮,这些种族偏见本是一个先进国家传统的余孽,在民间即使还如此不开化,但是政府却绝对不能鼓励或妥协,肯尼迪总统的陈兵校外,就象征着政府绝对不支持传统的余孽,绝不跟着“俯顺舆情”开倒车。这种明朗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反省。一个现代化的政府,听任”国医”们传授衣钵难道还不够吗?又何必开办“中医学院”!听任“国医”们业绍歧黄还不够吗?又何必在立法时律有专条!从这个角度来看,三十二年的“医师法”实在是一个鼓励中医,向传统余孽妥协的法律。这点根本的立法原意若不矫正过来,而妄想能够把“医师法”修改好,我不能不说有点儿天真!

        所以,今天从事修改它的人必须认清修改它的重要关键。要知道这部法律的本身就是先天不足,它不像宪法、民法、刑法一样的被“饱学之士”做过积极的设计,它的身世是悲修的。三百年前,它的胚胎形成于传教士,在馒馒孳长的过程里,并未得到爱国人士的积极重视,中国人的爱国方式,太偏重在政权的转移与集中,对政权以外的爱国方式很少有人感兴趣,这是知识分子的大失败!新时代的知识分子们必须感到谈心性之学、走权贵之门固属可笑,但是缩在研究机构里白首书帷也高明不了多少。我们实在可以换一个方式来爱国了,改良改良社会、研究研究农村、访问一下贩夫走卒或神医妓女,从而设法解决一两个实际的问题,这岂不是我们该做的事?在这种尺度下,晏阳初先生、吴基福先生、杨国枢先生,他们的实际、热情与睿智,都可以代表我们知识分子光彩照人的一面,他们那些专家式的结论,也都可以供给我们的民意代表做参考。就以目前的“医师法”而论,立法委员们没有理由不尊重专家的意见,没有理由拒绝专家们所设计的蓝图。“医师法”的基本症结在容纳中医而变成半吊子,这已严重损害了它的立法精神。为了给修改“医师法”立下一个新气象,我们的立法委员们应该重新考虑第三条的完全废止,这第三条是:

        中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亦得应医师检核:
        一、曾向中央主管官署或省市政府领有合格证书或行医执照者;
        二、在中医学校修习医学,并经实习成绩优良,得有毕业证书者;
        三、曾执行中医业务五年以上,卓著声望者。

        这一条文若能完全废止,其他间题都是余事,枝枝节节的困难都可迎刃而解。因为目前的主要困难,都是因为半吊子的法条所带来的,密医伪药、命酒仙丹、鸣谢广告……这些不伦不类的现状究其祸首,皆导源于中医或从中医蜕变而出。任何大脑清楚的人都会知道,中医根本和正统医学相去十万八千里。在正统的科学医学面前,中医所用的“术”是道道地地的“邪术”,所用的“方法”是名副其实的“不正当方法”(请注意退到几千年前,在苗父眼中,不用祷告是“邪术”;在俞附眼中,吃汤药是“不正当方法”);绳之以全世界文明国家的医药卫生的立法与行政,都不能认可中医不是“邪术”、不是“不正当的方法”。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中医来“医治病伤”,实在满足了“违警罚法”第四章“妨害卫生之违警”第六十八条第五款“以邪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医治病伤”的明文,实在应该“停止其营业”;而中医所用的未经化验认可之丹方草药,也完全符合第六十九条第三款“非真正之药品”,而应予以禁止。

        在这种确认下,我们再回看“医师法”。在第二十四条里,已经明明指出:

        医师于业务上如有不正当行为,……卫生主管官署得令缴销其开业执照,或予以停业处分。如果“中医”是“医师”,那么他们因“不正当方法”所达成的“不正当行为”,实已使“医师法”第三条与第二十四条自相矛盾;如果他们不是“医师”,那么“违警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就可惩罚他们而无憾!

        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关键所在,有了这种体认,我们才会知道我们天天痛骂的密医伪药,实在包含中医中药在内。因为人人都知道所谓“密医”的“密”,并不是潜伏的“密”,而是不合科学医学法则的郎中。这种郎中,不但不“密”,反倒天天在报上大做其广告!同时人人也都知道所谓“伪药”,是不合乎科学方法验证的药物,凡是“科学”没尝过的药物,不管是神农尝过也好、黄帝尝过也罢,都要算是“伪药”。当然这种确认是为中医和中医卫道者绝不承认的,但这就好比一个伪政权和伪政权的拥护者绝不承认他们是冒牌的一样。我们绝不因为他们承认我们的西医或政权为合法,就说他们合法——这是不能交换的!

        确定了中医中药问题只不过是密医伪药一类的问题以后,我们不得不说,现在“医师法”对处置这些问题已显得软弱无力,在“医师法”中最重的处罚是第二十六条:
        凡医师未经领有医师证书或未加入医师公会擅自开业者,由卫生主管官署科以三百元以下罚锾。

        这一条有一个明显的特定处罚对象,就是必须是“医师”,假使根本不是“医师”,当然就不适用,只能用“违警罚法”来罚。而我们今天所说的“密医”一词,它的范围很宽广,合理的解释该包括:

        一、非法医师一一一“凡医师未经领有医师证书或未加入医师公会擅自开业者。”
        二、国粹式密医——中医之京派者。
        三、春药式密医——中医之海派者,以“肾科讲座”擅长。
        四、柜台式密医一一一药房老板或藐视医生的药剂师。
        五、内功式密医——“自力健身”、“科学内功”、“国粹治脑中心”。
        六、大刀式密医——中分两种:一种是“圆环派”,是固定的;一种是“设摊派”,是流动的。后者经常下乡,以神医姿态诱好村妇,且爱用摸骨法治病,但却专摸没有骨头的地方。此派已获法外开恩,因为“药商管理规则”中第一条明明说“沿途设摊者不在此限”,所以他们在所有的密医中,是最罗曼蒂克的一种。

        严格的说,上面第一类可用“医师法”来对付,其他二至六类,那不该是现有“医师法”的权限,因为他们统统是“非医师”。“非医师”和“非啤酒”一样,他们有时有“类医行为”(或“类啤酒样子”),但绝不是世界各国公认医师标准下的医师。这种密医的猖獗乃是因为中国没有明文规定收拾他们的法律,只能按“违警罚法”关七天或罚一百五十块台币,他们自然满不在乎。

        最有名的一个例子是五年前在台中发生的密医林天送案。林天送没有医师资格、没有医师证书,当然更不会加入医师公会。但他却在台中市挂了“原子能放射疗治”的招牌,这当然是胡闹,结果台中市卫生院看不过去了,请警察机关来办,并援引“医师法”第二十六条来罚他。可是林天送不服,他说他根本不是医师,怎么能用“医师法”来罚?从现有“医师法”来说,林天送的辩解是站得住的,“医师法”实在不能罚他,实在不能罚前面所说二至六类的密医。

        可笑的是,“医师法”不但不能处罚二至六类的密医,反倒帮助了他们。按照“医师法”第三条第三款,“曾执行中医业务五年以上,卓著声望者”就可以应医师检核,这真是历史上最荒唐的法律!这等于明明白白的说,你小子只要做五年“密医”,登些鸣谢广告以示“卓著声望”,五年以后可法定你。这不是荒法界之大唐吗?追踪这条法律的来源,更证明了我所说的“凑”字。这条法律是抄二十五年的“中医条例”,而“中医条例”是抄十一年的“管理医士暂行规则”,而“管理医士暂行规则”是抄民国五年江苏省的“检定中医暂行条例”,而这个“检定中医暂行条例”在今天读起来,会使你哭笑不得:
        第八条 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得受委员会之检定;
        一、文理精通,曾读〔中医〕医书,在五年以上者;
        二、曾营中医业在五年以上者;
        三、曾有[中医〕医药等书之著作者。

        从这三点来说中国人立法简直拿人命当儿戏,我想绝不算夸大。以这样荒唐的条文居然还被后人一抄再抄三抄,而抄进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医师法”,我们怎么能不埋怨,埋怨那些既不用脑筋又不负责任的立法大老爷!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了我前面所说的:“不伦不类的现状究其祸首,皆导源于中医或从中医蜕变而出。”“医师法”的症结所在是中医;修改“医师法”的关键也都环绕在中医问题上,这个毒瘤不把它割去,因它而起的溃烂还会继续扩大、继续蔓延!

        吴基福先生到底是长者,他像每一个深受科学医学训练的医生一样,对所谓“中医”、“国医”、”汉医”、“儒医”、“江南世代儒医”,采取一种缄默的抗议。我个人所接触到的西医们,台大医学院的学生们,他们也同样具有着吴基福先生的风度——一种在我看来微嫌消极的风度。吴基福先生在五十九号文星《从霍乱谈到“变法”》里,曾要求:
        〔修正之〕“医师法”严格规定医师不能刊登夸张之广告宣传,同时对中西医分别颁订“医师法”,各行其道,中医不得使用西药及注射器。

        对这段话我有两点意见:
        第一、按现行“医师法”第十六条,已经有了“医师关于其业务不得登载或散布虚伪夸张之广告”的规定,这问题的重点已不在吴基福先生所说的“严格规定”,而在如何使医师履行此“义务”。关于这点,我的看法很乐观,我相信真正洁身自爱的有医德医品的医师,绝不肯做“虚伪夸张之广告”,而整天在报上被鸣谢的圣手们,我们根本可以怀疑他们到底是不是医生。
        第二、“对中西医分别颁订‘医师法’,各行其道”的意见,我绝难同意。因为这种二分法的措施,无异又走回三十二年“医师法”颁行前的老路,无异又在法律上承认了中医的价值。无异又把科学的现代医学跟神学玄学的古代中古医术相提并论,而使一般民众仍在中西间做钟摆,这是说不过去的。今天我们的责任,要对中医中药严格推行史汀生式的“不承认主义”,先在法律上不承认它,再在教育上把它赶走。每一个现代化的医生(西医),都应该以在医界中有个附骥尾的“中医”而感到可耻。医学就是医学,为什么要有中西之分?西医就是医生,为什么要有些不挂听筒的家伙来充数?

        总之,“医师法”的修改必须从根本上动手术,不能妄想妥协或苟安,更不可有一般所谓“先做重点修改,余者回大陆后再行之”的官样文章。

        如果在根本上我们决心动手术,我们才可进一步的商讨细节,如明定出医师法的“除名”部分(第四条第二款)、补足“医籍”的缺陷(第七条)、用强有力的“医疗法”来代替“违警罚法”制裁密医与夸大广告、剔除“医师法施行细则”里中医部分并将“医师法”第八条移入、完全废除“中医师检核办法”,以及增添我们所缺少的现代文明国家的医药卫生法规(如“卫生所法”、“精神卫生法”、“性病预防法”、“旅馆业法”、“公园法”、“输血法”等等)。除了这些法律条文以外,我们要严格要求下列七个机关的权限和它们对医生药品、密医伪药、广告宣传的责任:

        一、考试院考选部。
        二、内政部卫生司。
        三、省政府卫生处。
        四、内政部警政司。
        五、省政府警务处。
        六、各县市警察局。
        七、省政府新闻处。

        除了这些治标的机关,我们要正式建议教育部长,从速解决“中医学院”这个GordianKnot,别再做连半世纪前的教育总长都不肯做的蠢事!虽然这个铃不是你系的,可是它非得由你来解不可。

      立委与舆论界应该反省

        “医师法”是关系人民健康的重要母法,立法委员对“医师法”的订立与修改要负绝大的责任。从几十年来的历史来看,我们的立法委员们至少在“医师法”上,实在对小百姓“没有起”,他们做了很大的孽。他们不但在民国三十六年坐失一次修改的机会,并且还在一九五六年开了一次大倒车——“筹设中医学校”和“中国医药研究机构”。这个议案的通过和当年“中医条例草案”一样,也经过三年之久。可是三年后,胜利终于归于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当这群封建的泡沫得势以后,他们得意洋洋的印了一部什么《中国医药复兴实录》,在“前言”里大言不惭地写着:
        我国医药事业,亟需设立学校,以谋改进而图发扬,自民国十八年起,即由医界明达陈述利弊,奔走呼吁,所有党国先进、海内外名流,均竭力支援,二十余年来,先后请愿建议,以至罢市绝食,但议决立案概未果行,我中医界全体人士均以此为忠贞救国之职志,再接再厉,永矢弗谖,奋斗到底。
        本案……历经三年六个月又六天之久,始获全部完成,万世基业,于焉奠定,人类寿域以此宏开。
        唯此重大事件,成就辉煌,为我中医界近百年来空前所仅有……

        一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立法院,竟让一群妄人达到“近百年来空前所仅有”的迷梦,妄想“人类寿域以此宏开”,这该是何等可叹!现在,他们那位“忠贞救国”的“中华民国全国中医师公会联合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兼“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已经到台中监狱去开“万世基业”去了,他们的“中医学院…‘改进而图发扬”以后,居然也用起西医的教科书来了,这是何等奇观!我不知道他们在闹些什么?难道也想学三十年前的人编“中西验方新编”吗?

        回想那次议案的通过,当时立法院院会出席的委员有四百一十七人,但是表决的时候却只有一百六十四人,其中因一百四十一人的赞成而宣告通过。换句话说,有两百五十三个立法委员不在这么一个重大的案子上表示意见,只有二十三位立法委员表现出对违反时代潮流的抗议,这该是何等可怜!何等可怜!

        站在小百姓的立场、站在对“医师法”的历史与内容略有所知的立场、站在绝不相信中医能够“宏开”“人类寿域”的立场,我不得不严肃指出立法委员的失职与可耻。同时我深信这次失职可耻的纪录,将在立法史上无法冲淡——除非他们决心自赎!

        由于“医师法”同中医的种种问题,我不能不同时责备咱们台湾的舆论界,诚恳的希望主持报纸社论的人,切实想想你们诸君的责任是什么?在立法院通过“筹设中医学校”案以后,你们诸君竟没有一篇不肯媚世的社论、没有一段风骨鳞峋耿介拔俗的意见,这是你们最大的耻辱!你们主持舆论的人,岂可以人云亦云的与世推移吗?岂可以写几块豆腐块的讥讽就算向社会交卷了吗?岂可以对国计民生思想趋向的重大问题随便议论吗?社会上这一类的问题要层出不穷的,你们若自觉所受的思想方法训练不足以解释许多社会现象,你们就不应该乱抒己见。许多可怜的小百姓们等待你们去向导,许多颟顸的立法委员们需要你们去鞭策,他们又要修改“医师法”了,如何设法把他们导入正途,这是你们舆论家的责任。


      〔附记〕

        有几条史料很可代表五十多年前国人对中西医的看法,抄在下面做为附录。

        清末丁福保是介绍日本医学书籍最有成绩的功臣。他在《历代医学书目序》里有这样一段话。
        ……西人东渐,余波撼荡,侵及医林,此又神农以后四千年以来未有之奇变也!而骏稚之医,以通行陋本,坊间歌括,盈脑塞口,瞆瞆如豕羊,酣卧于厝火积薪之上,而坐弃他人之长,推之天演公例,数十年后,医学国粹亦不复保存矣!王景沂在《科学书目提要初编》医术科上他说。
        西人全体之学,至晚近而益明者,解剖精也。自血管脑筋之理发现,据以推察官骸脏府维系之用,同不密合。常者安之,变者探其原而去其害。夫唯了然于心,于能砉然于手。斯学不明,而嚣嚣以方伎自雄,直妄人而已矣!还有吴挚甫,在他《答萧敬甫书》里写道:
        ……今西医盛行,理精凿而法简捷,自非劳瘵痈疾,绝无延久不瘥之事。而朋友间至今仍多坚信中国含混医术,安其所习,毁所不见,宁为中医所误,不肯一试西医,殊可悼叹!执事久客上海,宜其耳目开拓,不迷所行,奈何愿久留病魔不一往问西医耶?千金之躯,委之庸医之手,通人岂宜如此?试俯纳鄙说,后有微恙,一问西医,方知吾言不谬。

        在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重看上面这些议论,我们应该惭愧的问问:我们的“进步”在哪里?


      (后记)

        当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早就预料到所谓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要对我展开围剿,因为这是他们一贯的对付异己者的“祖传秘方”。果然不出所料,他们赶办了一个《革新中医》月刊,由所谓“中华民国中医药学会”理事长担任发行人,常务理事担任社长兼主编,开始在这个刊物里哇哇大叫,在《庆祝中华民国五十二年国医节特刊》里,他们警觉似他说:
        最近又出现若干野心分子将步汪〔精卫〕、余〔岩〕之后尘,且变本加厉,由攻击中医中药,进而谩骂政府与立法委员,吾人环顾目前情形,殊与“三一七”事件时代之环境不相上下。

        他们又说:
        此次阴谋破坏中医药之野心分子,比起十八年时的那一班,虽然地位、学识、声望,都还差得太远,但其野心却更大。

        此外是好几篇攻击性的文字,都是攻击“故意摧残中医药者”的。另外在今年的三一七国医节大会里,发布了一项宣言,中间说:
        ……(略-编者)

        上面三段有趣的文字,真可代表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的“风度”了。

        在香港方面,他们自然也展开响应的活动。“香港中国医药出版社”的社长,当年《中医药保卫战》的作者,写出洋洋四千字的文章,攻击李敖——“西洋文化的干儿子”。这种下流的手法,在台湾我也碰到了:台湾中部南部都有剧烈攻击我的文稿和书信。有的甚至说我“步汪逆精卫之后尘,照此认真起来,每一个国民皆有资格,向警备司令部告发你是一个汉好之思想犯”。——这些慷慨激昂的话,更是他们“意底牢结”(ideology)的最佳表现了。

        台北今日医药新闻社,举办“修改医师法与革新医界风气的途径”笔谈会,在《今日医药》第二六0号(一九六三年一月一日)发表了我的一点意见:


      李敖先生谈修改医师法与医界风气

        编者先生:

        你提出的“修改医师法与革新医界风气的途径”笔谈会三个问题,我想就前两个问题表示一点意见。

        一、对立法院审议修改“医师法”有何具体的建议?

        我在文星杂志六十一号(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一日)中,写过一篇《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编者按:该文本刊于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创刊五周年特刊旦亦有转载),我的主要意见都详细写在这篇文章里。我认为“医师法”的修改,必须从“其木立法原意”动手术,因为我们的基本立法原意,是在“使开时代倒车的中医获得法律上的平等承认”,这是非常要不得的!我深信,不在这儿彻底修改,其他一切寻章摘句的讨论都不是根本的有效的办法,我诚恳的希望朋友们能够仔细考虑我这点“具体的建议”。

        二、对今日医界风气的看法如何?

        今日医界风气的最大症结在于“医格”的低落,社会上的“非法医师”、“国粹式的密医”(中医之京派者)、“春药式密医”(中医之海派者)、“柜台式密医”、“内功式密医”、“大刀式密医”……到处把医界风气搅得一团糟,使一般小百姓有时认不清真正正派的医生,没有尊敬他们的习惯,更没有尊敬护士的习惯。所以我认为,培养今日医界风气的基本方法,在于洁身自爱的医生们严格维持“医格”的尊严,不降志、不妥协、不畏人言,先在医界里有了所谓“自清”运动,风气总是会慢慢好转的。

                五十二年王月八日台北《联合报):

      不合格中医师不应参加检核
      省议会促立法院废弃原法变通规定

        〔本报雾岭七日电〕省议会第六次临时大会,七日通过民政审查委员会所提临时动议案,请立法院在审议“修正医师法草案”时,对该条文中第三条第三款予以废弃,以符立法体制。

        提案中说:此项条文第三条:“一医师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亦得应医师检核。”第三款:“曾执行中医师业务五年以上卓著声望者。”查修正医师法草案中,已增订第二十,‘条条文,系对不合法和不合格之医师(即密医)订有严格刑罚,加强取缔之明文,已充分表明政府对无照密医严厉制裁和革除积弊的决心,如原法第三条第三款予以保留,即无异政府又对不合格之中医师承认其执行业务。是以在同一立法之条文中,不应有此矛盾,以维法制。

        我这篇《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原登在《文星》第六十一号(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一日台北出版),同朗有吴基福先生的《透视台湾界的“大杂院”——兼谈修改医师法问题》。(一九六三年九月十二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只有不懂中医的才会在此胡扯一通。
      中医治病讲究辩证论治,就拿人参来说,它是大补元气的补药,用与脾肺气虚病人效果较好,如果感冒、失眠、高血压、咯血、便秘等是由于气虚所致,尽管用,不会有副作用。如不属气虚证,绝不能用,用了会使病情加重,会使感冒经久不愈,如闭门留寇。因此只有正确使用中药,才能治疗疾病。
      • 请问中医可以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吗?如果你的病人有这两项疾病,你是建议他纯中药治疗还是中西医结合治疗?
        • 我治的家族性高血压,吃了18年的西药,无效,以全部纯中药治2月,痊愈。我这里有其详细的治疗医案及病人的通讯方式,欢迎你来检查。
          • 我的确是孤陋寡闻了,不知道纯中药可以治愈高学压.你这个结果足可以通报全世界引起轰动.
            • 高血压在中医看是肝与肾的阴阳失调,但引起失调的原因有多种,治好难在于对症下葯,你承认孤陋寡闻是好的,但不要拿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劲
            • 在中医医生的眼里,天下的高血压病人分很多种,天下就没有完全相同的病,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人,这是中医与西医最大区别。我的医术非常一般,和歧黄历代的宗师相去甚远,拿到全世界,就只会当现世宝了。
              • 原来你是中医啊, 又是一个骗人的. 如果水平高,也不会 "逃到" 加拿大来骗了. 不知道你是哪一个 http://www.51.ca/service/servicedisplay.php?s=&serviceid=10
                • 本人西医医学学士。您讲话要嘴上积德,加拿大有中医的顶级高手,您自己去找吧,就看您的眼力怎样了。
                  • "顶级高手"???
                    太吓人了. 中医在加拿大是不被承认的, 你觉的会有"顶级高手"来吗? 都说自己是"高手", 不会是说你吧? 你是西医医学学士, 应该没有可能在这儿看西医, 只能做中医, 典型的"挂洋头卖狗肉". 还自称是 "我治的家族性高血压,吃了18年的西药,无效,以全部纯中药治2月,痊愈。我这里有其详细的治疗医案及病人的通讯方式,欢迎你来检查。 -e-e(江南秋水); " . 不要再糟蹋中医了, 那是国粹.
                    • 你既承认中医是国粹,为什么骂加拿大的中医都是骗子?骗子当然会有,但不要以偏盖全。
                  • 有话就正大光明的说, 不要玩PM, 鬼鬼祟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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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e-e(江南秋水) To: jobless2006 Reply Mark this message
                    Sent: 2006-09-03 21:26 (EDT)
                    你别费心去找我了,也不要张口就骂人,你千万不要认为我不认识你,你就可以随便辱骂我而自己不会有任何惩罚,我诚恳的告诉你,我还真有能力让你得到你应得的结果,你今后骂人,要先掂掂自己的斤两,要不自己给自己找来祸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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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儿是加拿大, 你以为是中国, 搞恐吓? 露出本来面目了吧.
        • 你应该读一下魏长春治急症,孙秉严,钱伯文治癌症,朱良春治类风湿,吴佩恒用大毒药治休克......的医案,就会知道中华大地,炎黄子孙的杰出医学智慧了。
    • 我妈妈就是中医,到她那一辈已经是第四代了。我看到不少慢性病人在我妈的手上治愈。
      虽然我从小就离家在外求学,工作,但是回家的时候也会翻翻传下来的医书和在母亲边上看她诊病。这段时间母亲来加拿大小住,听她分辨病症,医治我的一些朋友的小儿厌食、失眠、妇科等顽疾,深感中医的博大精深。我不知道中国现在的中医教学是否有效。我母亲是从小开始背验方,背医书,然后跟着外公行医十余年才出徒。受了不少的苦,才有了现在治病的举重若轻。 有意思的是,我妈说她只要一看药方就能知道开方医生的水平高低。大概和那些画家一样,我们看不出来,但是同行一看就能看出业余的还是专业的。

      我们对中医实在是了解的太少。而我们家的医术也在我们这一辈断了,因为我们这一辈要读小学、中学。。。没有时间去背哪么多的方子,做学徒。 那个父母会不让自己的孩子到学校里去读书啊。我想类似我们家的情况在很多地方都再发生。

      大家也不用吵了,再过一百年,真正的中医也许自然而然的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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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向来主张。中西医结合之病,中医治不了的,找西医,西医治不了的,找中医。
      • 哈哈哈,中西都治不了的??只有找阎王了。如果还能动,还是练习中国的太极吧。